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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新规:广东省内或户籍所在地买房可提取公积金 |
日期: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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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官方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仅限于购买在广东省内或者职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如果新规落地,意味着在广东省内买房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买房,均可提取深圳公积金。
同时,《意见稿》涵盖了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标准、规范公积金账户清理方式、规范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条件、完善公积金欠缴执法投诉案件处理机制等内容。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家庭在规定范围外购房,但是在深圳无房产的,仍然可以通过各自助服务渠道全程在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的65%支付房租。
关于《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可于2020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深圳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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