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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推新政防“烂尾楼”工程
日期:2013年3月13日 浏览[515]

    3月11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本月开始,蚌埠市所有开发企业的资本金和预售资金都将被监管,以防止开发项目因资金链断裂或资金转移导致“烂尾楼”的出现。

    出台新政防“烂尾楼”工程

    经市政府批准,《蚌埠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办法》)从本月起正式实行。两《办法》首次对蚌埠市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接受监管的金额比例、监管方式、资金解付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今后,凡市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在指定监管账户上注入不低于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20%的资本金后,方可开工建设。资本金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使用,按节点解付。

    除此之外,市住建和市银监部门将联合对开发商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结束后为止,开发商均要在监管账户上注入确保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是落实中央调控措施、保证购房人权益不受侵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将有效规范蚌埠市商品房预售行为。两《办法》出台后,将能有效防止开发项目因资金链断裂或资金转移导致“烂尾”工程。

    中小开发商面临“新的考验”

    “影响不亚于新‘国五条’。”蚌埠市某知名地产集团营销策划部总监张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对资本金和预售金加强监管后,开发商面对的资金压力将明显增加。目前部分开发商依赖预售款的程度远远高于银行贷款。新政实行后,部分开发商只有通过降价以求快速销售回款,来保证项目正常的开发建设。”

    业内人士周硕表示,预售资金被监管,对开发商的资金链会产生很大影响,让很多开发商处在“缺钱”状态。地产行业内的一条潜规则就是利用预收款进行其他项目投资。将预收款进行监管,对资金链原本就不充足的开发商而言,意味着他们原本计划好的资金链出现空当,有可能导致小开发商向大中型开发商靠拢,寻求资金链上的帮助。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徐颖认为,蚌埠市出台对开发企业资本金和预售金监管政策,将有效地控制住开发商的“钱袋子”,防范部分小规模开发商抽逃资金。同时,在近期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下,对资金链的监控,将使开发商面临“考验”,促使蚌埠市房地产企业的格局发生变化。

    链接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