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安徽建筑房产网
电  话:0551-62607458
网   址:www.anhuifj.com
地   址: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

  当前位置:行业资讯
马鞍山为房地产评估工作再上“紧箍咒”规范房产估价
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浏览[1047]

    同一处房产,有时不同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相差得往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对于这样的现象,许多人都不陌生。房地产评估工作所存在的问题牵涉到许多方面的原因,与评估机构不达标、经营欠规范、部门管理力度需加强等都不无关系。针对此,10月16日,市住建委召开专题会议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通知》,就规范该项工作提出了几项新规定。

  “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在省住建厅备案的外地房地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取得资质证书后10日内,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市住建委备案,方可从事与评估机构资质等级相应的房地产评估业务”,这是通知的首条规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资质管理,提高准入门槛。“根据以前的规定,外地评估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来我市从事相关业务时,需要先到省住建厅备案,然后由省厅将情况传到我市,但因为缺乏直接联系,有时会出现市里对这些机构的情况不够了解的现象”,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周锋介绍,整个备案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

  发生变化的还有抵押评估。现在起,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供抵押当事人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或者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估价报告。如未提供,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他项权证登记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