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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新规管房屋“面子”问题 |
日期: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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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了解到,今年12月1日起,合肥市将施行外墙涂饰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后还将制定外墙涂料系统和产品的推广、限制和淘汰政策,这样一来建筑物因外墙涂料不合规所带来的起皮、开裂、褪色等“面子”问题会有所减少。
虽说时间长了,经历日晒雨淋的建筑物外墙肯定会逐渐陈旧,但实际上,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把材料关,长期使用过程中都将起到良好的装饰效果。
在这部暂行办法中,对材料做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外墙涂料生产厂家应按照涂料系统配套供应,应用中不得随意替换。同时,合肥市城乡建委将制定外墙涂料系统和产品的推广、限制和淘汰政策,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使用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外墙涂料系统和产品,非政府投资项目应优先采用列入推广应用目录的外墙涂料系统和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省、市禁止使用的外墙涂料系统和产品。
除此之外,还特别对施工环境做了规定,比如,施工室外环境温度不低于5℃或不高于35℃,另外,环境湿度不大于85%,风力不大于5级和避免阳光直射下施工。这一暂行办法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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