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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 杜绝中介违规 |
日期: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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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巢湖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巢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之后,已从本周开始正式实施。今后,巢湖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都将通过交易资金监管方式来结算房价款,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截至记者发稿时,巢湖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部门已为近20户购房人办理了资金监管手续,监管交易资金金额高达360余万元。
资金监管受市民欢迎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看到,在资金监管的柜台前,工作人员正在热心给市民办理相关手续。
“我今天是来办房屋产权交易手续的,前两天刚卖把自家一套二手房子卖了,听说现在实行资金监管,感觉比之前要放心多了,也不用担心钱被骗,我们卖家和买家也省了不少事。”家住市区鸿福家苑的徐女士告诉记者。
“住房中心实施资金监管是属于第三方监管,又是政府部门,所以不管是买主、卖主,还是我们中介,都很信任他们。由他们实行资金监管,可以保证房款的安全,给双方都省事了不少,还解决了信任危机问题,比如说有些买家担心房产证的真伪,房权的纠纷等等。现在都不存在了,一切等你确定好以后,才真正的付钱。”亿佳房产中介的徐学辉经理向记者介绍到。
监管过程安全有保障
巢湖市住房保障中心的负责人郭子林告诉记者,交易资金监管的目的和本质是保障交易双方房产买卖过程的交易安全。房产交易双方在买卖二手房时,由买方将购房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后,即处于“冻结”状态。房产交易过户成功后,监管机构将购房款划入卖方个人收款账户,否则退给买方。这样,买房的将不用担心先付款过不了户,卖房的也不用担心过了户拿不到钱,有效的避免了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交易资金安全和产权瑕疵问题。
存量房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后,将有效维护交易双方权利,使交易双方做到“房证两清”,减少买卖双方交易矛盾,并从源头上遏制中介机构挪用客户购房资金乃至卷款逃跑等事件的发生,遏制中介行业类似“现金收房”“吃差价”等违规现象的出现,引导中介市场规范经营,促进存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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