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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推备案新政 降价超5%仍可备案
日期:2012年7月13日 浏览[1237]

      “不低于备案价5%”不再是开发商用来讨价还价的借口。

       为了给促销有个通道,合肥市适时推出新政,降价幅度超过总房价5%的仍可备案,只需要开发商拿出一份与购房者的订单或协议即可,表明不是恶意降价。这就是说,购房者能多跟开发商讨价还价了。

       这一措施只针对降价卖房的,如果是涨价超过5%的,就必须等待三个月,再次备案时调高价格了。

       房价是老百姓最挂心的话题。昨日会议透露,合肥市上半年的房价稳中有降。销量近期略有回升。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今年上半年,很多开发商都在“优惠、打折促销”,备案价、销售价调整频繁。

       帮助阅读:2010年4月,合肥在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十二条中明确,商品房销售前需要价格备案,备案价格原则上三个月内不许变动。 2011年,合肥再出新政,销售的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的5%,此举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推出虚高的备案价。此次,合肥为开发商促销打折开了绿灯,低于备案价5%卖房子,只要向主管部门提供购房者订单或意向协议就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