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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购首套房补助全额契税 公积金最高可贷款为40万
日期:2012年6月20日 浏览[1279]

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铜政办〔2012〕47号)精神,我委主要承担目标任务为“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然同志指示精神,5月4日,我委召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就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走势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座谈。

  二、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完成13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任务,我委将开发投资任务分解到县区政府、园区,落实到每个开发项目。加大已出让地块开发项目的督查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修订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

  三、为加大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力度,我委定期牵头召开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目前已召开例会5次。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协调会,及时督促项目进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县区和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出台《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积分制审核暂行办法》。4月份圆满完成今年首批172套保障房分配工作,目前福景东方城500套保障房分配正在向社会公告。

  四、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向市政府拟订上报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就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不改变,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不放松,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二)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既定目标,2012年全面完成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039套,供应保障性住房1200套,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人才公寓建设,切实解决新参加工作人员、来铜就业人员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三)加快房地产开发进度,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督查,保证房地产开发投资稳定增长,督促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合同约定如期建设。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都要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努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继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本市居民自住性住房需求。本市居民在本市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全额补助。本市居民在一年内出售旧住房购买唯一一套新住房的,旧住房等面积部分缴纳的契税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金融部门在购房款首付比例、贷款利息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本市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含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五)强化服务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开辟房地产开发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落实联审联办、限时审结制度,清理不合理规费,对涉及房地产征收的行政规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困难,促进房地产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使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公开行为,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一价清”及备案制度。

  (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大营销力度,尽快回笼资金;积极探索商品房供应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